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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不得向未在本机构就诊人员开具医疗文书

来源:南方网 作者: 2024-01-18 10:09:28 网页无障碍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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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网讯 (记者/黎洁婵)据国家卫健委网站1月17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医学证明文件类医疗文书(以下简称“医疗文书”)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出具医疗文书行为,提高医疗文书质量,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证明文件类医疗文书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本机构医师开具医疗文书的行为,指导医师根据患者在本机构的就诊情况开具相关医疗文书,不得向未在本机构就诊的人员开具医疗文书,不得出具虚假医疗文书以及与医师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疗文书。负责医疗文书用章工作的人员要认真核对医疗文书内容,确认相关医疗文书是否符合本机构管理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用章,且不得在空白医疗文书上盖章。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定开具医疗文书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开具医疗文书及用章人员均对医疗文书内容承担相应责任。对于违反本机构医疗文书管理制度规定且情节严重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暂停授权等处理;对其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编辑:陈海敏   责任编辑:李婷   校对:梁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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